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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教育评价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一百多年来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七五”和“八五”期间,北京师范大学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十五”期间,学校进入国家首批“985工程”建设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是北京师范大学直属的、专门面向基础教育的专业服务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全国各地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系统化、特色化的支持与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严格秉承“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校训和“励精图治,乐育耕耘”的敬业精神,大力弘扬北师大优良的治学传统,积极推动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全面支持和优质服务。十几年来,“中心”在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区域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校教育质量发展性评价、个性化及特色学校建设、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成长、国际合作办学与交流、家校合作教育机制探索、中*学生心理测评及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全国*强的基础教育服务支持专家团队,培养了一批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业务骨干。
近年来,“中心”相继推出的“区域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校教育质量发展性评价”、“*名校长(园长)培养工程”、“励耘教育援助计划”、“北京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实验区”等项目,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其实施范围遍布*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以其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和高质量,成为国内基础教育服务行业领跑者。
目前“中心”下设的职能部门有:教育评价研究所、专家委员会、教研部、学校部、心理研究所、课程部、培训部、幼教部、职教部、高教部、国际部等。
教育评价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发挥着导向、鉴定、激励、监督和管理的功能,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对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教育评价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强大的学术和人才资源优势,对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展开了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并且在实践过程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在积累了大量成果和经验的同时,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进入“十二五”以来,我中心分别接受新疆、甘肃、海南、湖南、浙江、四川、山西等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对地方及学校教育质量进行了综合、系统评价,并取得良好效果。
教育评价研究所主要职能
诊断与评价: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的思想精神,协助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适合本地区教育发展实际的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流程及实施办法;接受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对指定中*校、*园开展教育质量综合性评价。
过程监控:依据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被评价学校今后的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与建议,并协助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跟踪和落实。
服务支持:接受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为指定中*校、*园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服务与支持。
教育评价研究所主要职能部门设置及职能划分
专家委员会
职能:研究、制定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框架及指导思想;对评价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对事关方向性、根本性的关键环节给予指导。
研发部
职能:依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框架及其指导思想,具体设计评价工作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流程及实施细则,并在实施过程中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客观情况的变化、被评价地区的教育发展实际以及评价对象的反馈信息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信息部
职能: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发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所需的各种工具量表和配套测试软件,并负责评价过程中相关数据的搜集、汇总、统计与分析。
质量监督部
职能:依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评价原则、标准和要求,对评价工作全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负责搜集评价对象的反馈信息,对反馈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向专家委员会定期汇报评价工作进展情况、提交需要专家委员会给予支持和解决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