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那些"糊涂账"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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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那些"糊涂账"去哪儿了

  预算法修订:实现了"革命性"超越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次预算法的修改实现了‘革命性’超越。”参与预算法修改过程的*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刘剑文说,此次修改,从理念上、立法宗旨上都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超越。预算法是财税领域的“龙头法”,修法将引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大幕,从而为国家走向法治化建设道路奠定了一块坚实的基石。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也表示,法律的修改,匡正了立法的宗旨,明确了法律的本质和定位,使得预算法由过去“政府管理的法”,变成了“规范政府的法”。
  体现了纳税人的意志
  近来,修订预算法受到专家学者和全社会持续关注,热议不断。刘剑文表示,这说明,纳税人意识越来越强烈,意味着社会意识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他表示,现代预算制度应有的标志之一,就是推动公众的参与、表达与沟通,将外在的社会过程内化和接纳为预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刘剑文说,这不仅符合“参与式民主”、“协商式民主”的新理念,而且也是公共财政、公共预算的应有之义,由此,可以促进预算真正地反映民意、彰显民情、汲取民智、体现民益,可以提高社会层面上对预算、公权力的自愿认同和普遍接受,亦可以保障公民基本财产权利与政府财政权力的协调、平衡,推进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
  在刘剑文看来,个人要想对预算决策施加影响和监督,前提是公民依宪享有知情权,反过来说,就要求政府在各个阶段将预算信息以方便获知的传播形式公之于众,形成阳光、透明的信息公开格局。
  为了保障百姓对预算的知情权,此次预算法修改对全过程公开、全面公开和可操作性公开作出了规定,确立了预决算公开的制度框架。
  刘剑文认为,预算信息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应当力争成为政务公开进程中的“先驱者”,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并为以后的税制改革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非税收入那些"糊涂账"去哪儿了
  “费有几分能说清楚,还有几分是糊里又糊涂。税有几分是收入,还有几分是涩涩的酸楚。这就是税,说也说不清楚。这就是费,糊里又糊涂。”一首笔者改编的《糊涂的费》,唱出非税收入的尴尬与糊涂。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认为,非税收入总体来说包括两部分:由行政权力带来的规费,以及政府部门的产权和资产,比如土地、行政资产、自然资产等。
  国务院近期在《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禁止*违规调库、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虚增财政收入。
  今年8月的财政部数据显示,中央和地方非税收入为1822亿元,同比增长26.6%,超过财政收入整体增幅近20个百分点。其中,地方非税收入同比增幅从二季度六七月份的10%左右,猛增至24.7%。
  今年9月,地方对非税收入的依赖正在进一步加强,不少省市出台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甚至使用了“颗粒归仓”来形容非税收入的重要性。
  值得关注的是,管理缺乏法律依据,法律层级低,制度规定不明确;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征管、入库和使用不规范,违规罚则不明确;收缴流程难以*及时、足额入库……目前,政府非税收入改革还存在诸多问题。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也认为,当前非税收入存在着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他指出,有的基金项目一收就是好多年,收上来的钱到底是怎么用的,效果如何,还是一本“糊涂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出台多年,可这些神秘资金的来源、去向情况,却依然和我们“躲猫猫”。记者近期梳理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中的六大“糊涂账”,以飨读者。
  监管类
  NO.1*重磅:土地出让金收入十三年近20万亿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后,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而且要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公布,界定权力的边界,防止滥用权力。对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一些领域,比如像土地出让金收入、矿产权的转让等,要进行全面审计。
  日前,审计署介绍,全国将首次针对土地出让金展开大范围审计。
  据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全国土地出让价款从2001年的1296亿元,到2013年首次超过4万亿元,13年间增长超过30倍,总额累计达19.4万多亿元。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地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据了地方财政“半壁江山”。去年,有些省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甚至超过税收收入。
  长期以来,各地土地出让金因收支明细处于公众监管视野之外、去向不明而饱受诟病。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高歌猛进”,推动土地出让金“水涨船高”。梳理自2009年至2013年财政部公布数据发现,*近5年间,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总额达13.49万亿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市建设三项占比超过八成。
  事实上,分散在国土、土地储备、财政等部门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大多数属于“封闭运行”,导致违规不断、腐败滋生。除了偶尔接受审计调查外,巨额的土地出让金通常处于地方“自己管自己”状态,由此也滋生了做高成本、体外循环、侵占挪用、减免寻租等四大乱象。
  如何破解“土地出让金”乱象?刘尚希表示,应在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与地方财权事权匹配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提取比例,使土地出让收益逐渐从财政补充到公益基金的角色转变,降低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点评:如何把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解放出来,值得期待。
  NO.2*无奈:罚没收入成“肥肉”
  行政罚款是对企业或公民违反行政法规,扰乱行政秩序,依照法律进行的惩罚措施,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手段。罚没收入也是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
  9月24日,《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也要加强规范征收管理,确保“颗粒归仓”。
  10月17日,广州所有市直预算部门要统一在本部门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或报刊等其它媒体公开本部门的2013年部门决算。同时,广州市财政局还增加了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让公众了解广州各部门非税收入的征缴情况,包括公众较为感兴趣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
  但是,部分地区对罚款收入提出了完成指标。“罚没指标”的本质就是对企业或公民违法预先设定了指标。当罚款成为行政机关眼中的“肥肉”,这实在让纳税人笑不出来。
  10月13日,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甚至与各项经费福利挂钩,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
  对此,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16日回应称,工商总局已责成河南省工商局迅速查明情况,立即予以纠正,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据介绍,为切实规范执法处罚行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工商总局已于15日向各地工商局下发紧急通知,再次强调各级工商部门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得下发和变相下发收费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部门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等挂钩。
  行政单位相关经费需要由向企业或个人强制收取的罚款返还来支撑,同时执法人员工资福利与罚款额挂钩,这必然会驱使执法人员和单位,将罚款作为执法的首要目的甚至是惟一目的。
  业内人士就此评论称,“提前完成罚款指标,明显是对法治的嘲弄,是荒唐的行为。”
  点评:“罚没指标”堂而皇之地出现,其原因恐怕在于:罚没收入和非税收入的管理长期缺乏监督,甚至成为一些政府部门眼中的“肥肉”,并与员工福利待遇提升挂钩。
  民生类
  NO.3*反对:民航发展基金收入过千亿合理性及去向存疑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乘飞机旅行已经成为一些普通民众出行的重要选择。但一张机票中除了票价之外,还含有被称为“民航发展基金”的几十块钱。其中,国内航线为每人次50元,国际航线为90元。
  民航发展基金的设立是为了取代原来对乘客征收的机场建设费以及对航空公司征收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资料显示,机场建设费首次征收始于1992年3月,1995年才获国务院批准。2004年9月由机场收取改为航空公司在机票中加收。2011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