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路教育特聘教材编委、命题专家等*师资精心*,*学员上万人。
【北京优路教育官网】◆24小时咨询热线:400-888-4846 QQ:2080173957◆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工程、财经、教师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包括:建设工程类执业资格考前培训,如建造师、(助理)造价师、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等认证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如教师资格证培训等。在线预约可享受免费试听课程,更多优惠请电话咨询在线值班老师!!!
优路教育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一直为各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一级建造师封闭*班
课程简介【一建*班】
优路教育为广大的一建备考学生,专门开设了内部封闭*课程,主要是帮助大家在考试前进行培训,旨在帮助大家解决在备考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针对考前一周上课,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的解决。帮助学员顺利拿下一建考试!
课程特色【一建*班】
1、每科1天课程内容,覆盖至少85%以上考点内容;
2、以训练讲解为主,配合精准考点;
3、考前一周上课;
4、郑重承诺:考不过全额退费。
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
课程简介【造价工程师培训】
优路教育的2015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课程,依然采用面授+网课搭配教学的授课方法,课程依据不同学员的特点,分为精讲班、银卡班、金卡班、钻石班、超钻班、案例高通班。各个班级都有优路教育*上课,夯实学员的学习基础,培养学员的解题思路,训练学员的解题能力。其中,案例高通班进行专项案例操练,帮助学员突破案例分析障碍,以顺利*造价工程师考试。
课程详情【造价工程师培训】
招生对象: 备考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学员
教学目的:帮助学员轻松*造价工程师考试
使用教材:优路内部*资料
教学科目:【造价工程师培训】
公共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专业课:《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中级经济师*培训
课程简介
优路教育的中级经济师*培训课程,学校与学员签订*协议,向学员承诺*考试,该课程主要是为广大备考中级经济师的学员开设,并且设置了精讲班,冲刺班,等多个班型,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进行选择课程,我们的课程有面授班,还有网课班,*业内*授课,培训内容也是非常的全面细致的,在*短的时间内,确保考试重点内容!
课程详情
优路教育*团队:*优*+专业教研团队,打造*行业的教学能力。
专属课程:多元化教学,让学员只选属于自己的专属课程。
独特内容:从基础精讲到考点冲刺,从体到面,从面到点,层层突破,步步夯实
考点解读:解构考纲,剖析教材,考前冲刺,有讲有练,深层锁定考试考点
在线教学:网络+面授,随时随地都能学
循环开课:循环开课,多点教学,一张听课证走遍全国都能学
考试详情: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管理、商业营销、税务、物资、财政、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行社、价格管理、饭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筑经济等18个专业。
关于2016年山东消防设施检测临时*申报及审批的通知
各支队、各社会单位:
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号)和总队《关于过渡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公消〔2014〕22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临时*的申报及审批工作,建立公平竞争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全省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许可条件
申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应满足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的*条件,其中部分条件明确如下:
1、消防设施检测所需用的仪器、设备、设施应符合《消防技术服务设备配备》(GA1157-2014)要求。
2、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问题。参照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申请临时一级*,各科考试成绩均达到5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各科成绩均应达到72分及以上,其他各科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少于5人;申请临时二级*,各科考试成绩均达到5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各科成绩均应达到72分及以上,其他各科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少于2人。
3、关于操作人员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问题。对已持有中级建(构)筑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员予以认可;对没有取得中级建(构)筑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各科考试成绩均达到40分及以上的人员,视为取得中级建(构)筑消防员职业资格。申请单位的操作人员数量应不少于3人。
4、申请单位上报的从业人员,应参加消防总队组织的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
5、关于质量管理体系。申请单位应取得国家或山东省质检部门下发的“CMA”*认定证书。质量管理文件应包括质量手册、作业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6、申请消防设施检测临时一级*的,应取得“各类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活动”临时一级*,且申请之日以前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并从事过至少二十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
7、过渡期结束后,已取得临时*的单位应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要求或公安部有规定后遵其规定。
二、办理程序
(一)社会公告
总队在《山东省消防产业信息网》、《山东消防新闻网》、《山东365消防服务网》发布通知。各支队*新闻媒体或支队网站、办事受理大厅向社会进行公布,接收社会咨询。
(二)支队初审
总队委托申请单位所在地的支队初步审查,支队不得再委托大队。初步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当场或者自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初步审查合格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报总队受理。
对首次初审资料合格的申请单位,应在6月15日前上报总队技术处。
(三)专业培训
支队统计、上报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从业人员名单,通知申请单位按时参加总队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试,从业人员的考试成绩纳入审查内容。
拟参加首次专业培训人员名单应在6月15日前上报总队技术处,具体培训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队评审
总队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单位的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核查。对拟许可的申请单位,在《山东省消防产业信息网》、《山东消防新闻网》、《山东365消防服务网》等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
三、监督管理
(一)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测机构执业。 |